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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7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9 18:00: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75号402房房屋(属测量D1710图12幅1地号)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077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29日

  产权人:陈强

  声明人:陈强

  2024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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