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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20148631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遗失声明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1 18:07: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余诗韵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新月街17号19号21号23号B152车位(属测量D2413图2幅16)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20148631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2008版)》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 5月 1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声明人:余诗韵

  产权人:余诗韵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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