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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花0300027059号的《房地产权证》(权属人:何嘉玲)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14 11:23:0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何嘉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2号达明阁A栋首层109商铺,产权证号为穗花0300027059,登记字号为花房0355653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2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何嘉玲

  声明人:何嘉玲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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