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从化市街口镇凤仪东路四巷13幢503房房屋的2576525号《房地产权证》/《产权证明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产权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5日
产权人:沈浩贤
声明人:沈浩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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