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6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东一巷3号304房房屋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6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4日
产权人:廖淦清
声明人:廖淦清
2024年5月14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东一巷3号304房房屋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168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4日
产权人:廖淦清
声明人:廖淦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