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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1102594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人:任国威)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18:15: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任国威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镇宝华路27号之一401房,证号为11025948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公示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7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任国威

  声明人:任国威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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