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4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桂园豪园荔山苑一街2号2005房房屋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4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
产权人:廖志军
声明人:廖志军
2024年5月21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桂园豪园荔山苑一街2号2005房房屋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140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1日
产权人:廖志军
声明人:廖志军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