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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151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7:31: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环翠北路21号404房原以陈桂珍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151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6000600号。

  2024年11月18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58092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151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151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9 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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