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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47337号《房地产权证》及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5002536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14:26: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素社一巷8号902房房屋以张璐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47337号《房地产权证》及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5002536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11登记8018313号。

  2025年3月5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8010745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析产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47337号《房地产权证》及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5002536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850047337号《房地产权证》及粤房地他项权证穗字第0850025363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2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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