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1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恒大翡翠南二街1号之二恒大翡翠华庭7栋1102房分别以林毓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1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3预登03006338。
2025年4月15日,我局依法已以2025登记03043946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1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1号、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441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