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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5461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17:37: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新市西街西四巷16号202房房屋以广州津盈尚商贸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546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5登记01010164号。

  2025年4月11日,广州津盈尚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白云区新市西街西四巷16号202房房屋的二手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已具结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5461号《不动产权证书》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5461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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