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344747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海珠区江燕路海富中街15号304房以陈咏虹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2344747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2003交登80881号。
2025年4月23日,我局已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2344747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2344747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