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982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14:26: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龙津东路798号负一层73号车位以李斌祥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982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6016814号。

  2025年04月22日,我局已以25登记06026016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9820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982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5月1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