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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证字第262143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04-00533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8:06: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新造镇崇德村崇德坊以黎让廉名义申领了粤房证字第262143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04-00533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 :2003088328。

  2025年4月24日,我局依据黎超华,范玉珍提交的(2023)粤广番禺第15594号继承公证书办理被继承人黎让廉的继承登记,但粤房证字第262143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04-00533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证字第2621434号《房屋所有权证》和04-00533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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