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编号0220282665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662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南村景山大街61号9、10栋801室(远通半山国际中心9栋、10栋办公楼801房)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名义申领了抵押编号0220282665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662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5月15日,我局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执45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执4536号《执行裁定书》注销上述房产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抵押编号0220282665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662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抵押编号0220282665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0662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