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40014698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粤溪南路75号604房房屋以谢树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4001469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10009095号。
2025年05月15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6030578号案核准该业补缮证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40014698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040014698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6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