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75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904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157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沙园路23号1幢601房以陈涛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757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6登记00110098,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9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6登记00111119,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157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13029007。
2025年4月23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4)粤0106执612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16登记00110098、16登记00111119、22登记13029007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75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904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157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7574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205904号、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157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