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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64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1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21 15:56: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丽康北街7号1205房以廖俊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64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1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1022368号、2020登记6003804号。

  2025年05月19日,我局已以25登记06030863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转移、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64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1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1642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118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6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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