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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2018)07217904号《不动产登记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8:34: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富华路康富花园康富楼1座3梯901房以梁惠仪名义申领了(2018)07217904号《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字号为201807275。

  2025年6月10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二手交易或互换)、抵押权首次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穗字第(2018)07217904号《不动产登记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字第(2018)07217904号《不动产登记证》即日起作废。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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