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9168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15:54:50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大坦沙岛河沙路138号广安路3号703房(新地址:荔湾区广安路3号703房)房屋以何子彦名义申领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9168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3登记01141125。

  2025年6月20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6038418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9168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9168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