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220303547号《 房地产权证》和0220162237《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捷顺路9号3栋1806以文峰名义申领了0220303547号《房地产权证》,以及02206162237《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14登记02376039号。
2019年12月30日,我局依据【(2019)粤0113执恢7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220303547号不动产登记和02206162237他项权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0220303547号《房地产权证》和02206162237《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0220303547《房地产权证》和02206162237《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