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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集有(2012)第1100035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3-26 16:57: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宗地号440112006005JA00001的集体土地以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文冲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名义申领了穗集有(2012)第1100035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登记字号为2012集有11000359号。

    经核查,该《集体土地所有证》记载的宗地面积有误。2020年3月25日,我局已依法按程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更正,但穗集有(2012)第1100035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集有(2012)第1100035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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