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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第443677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7 18:00: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周门路周门西街27号302房以梁素衡(已故)申领了第443677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6登记字1024606号。

  2020年3月26日,该房屋产权人梁伟建、苏伟坚(均为梁素衡的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登记,需收回第4436775号《房地产权证》,但第443677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第443677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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