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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706618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25 15:59:0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广园路景泰直街52号102房,以陈宗煌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706618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荣字44137号。

  2020年04月10日,该房屋继承人陈冬青、陈万青申请办理继承、遗失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证》,但穗房地证字第706618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706618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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