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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5439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49601《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17:09:0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1号友谊中心首层141号以冼健华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5439《不动产权证书》他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49601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登记字号为 201784784号。

  2020年6月3日,我局依据(2019)粤01执671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19)粤01执6715《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5439《不动产权证书》他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49601《不动产登记证明书》,登记字号为201784784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5439《不动产权证书》他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49601《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5439《不动产权证书》他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49601《不动产登记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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