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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地证字第14-00267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15:05: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县榄核镇榄核村18队以郭惠平名义申领了穗地证字第14-00267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番登记字2142509号。

  2020年5月26日,该房屋产权人郭惠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但穗地证字第14-00267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地证字第14-002674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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