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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16:23: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飞晟一街1号1001房以陈家强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5324832号。

  2020年6月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2019)粤01执37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6登记5324832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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