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飞晟一街1号1001房以陈家强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5324832号。
2020年6月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2019)粤01执37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6登记5324832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601032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