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01220415000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从化市温泉镇石海村上围社以杨榕波(已故)名义申领了2013-01220415000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18年1月2日,继承人陈爱平申报遗失。
2020年6月3日 ,继承人陈爱平办理了继承登记。因权利人杨榕波已故,不予补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2013-012204150001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