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920061957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作废的公告
位于天河区清风南街13号2102房以李朋瑾名义分别申领了920061957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9332421。
2020年7月3日,我局依据(2017)粤19执1417号之六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2登记933242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920061957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 》均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920061957号《房地产权证(2008版) 》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