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380082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新塘镇紫云山庄珍珠梅路11号B-5型别墅以广州罗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380082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增自字661759号。
2020年8月5日,我局依法按程序((2018)粤0118执恢3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增自字661759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证字第C3800820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380082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