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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014141、0120028573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11 17:23: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建设二马路29号2607房以刘陈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014141、0120028573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09预登01836462、01957352号。

  2020年8月10日,刘陈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增量房转移登记、持房地产权证抵押权注销登记业务,同时反映已遗失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014141、0120028573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并申请公告注销。2020年8月11日,我局为刘陈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办理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014141、0120028573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014141、0120028573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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