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请审核:关于2000穗押备字第31873号《抵押备案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8-13 09:54: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环市中路南侧广州空军后勤部大院路段国龙大厦裕兴阁16D以张保军、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东环支行名义申领了2000穗押备字第31873号《抵押备案证明》。

  2020年8月6日,申请人郑叶甫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4执52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办理上述房屋涂销抵押登记、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但2000穗押备字第31873号《抵押备案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2000穗押备字第31873号《抵押备案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