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365023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16:21: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白云区广园路云苑北街28号104房房屋以肖兴键(现名字变更为萧兴键)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365023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字570359号。

  2020年09月03日,萧兴键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更正名义、遗失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证,但穗房地证字第365023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房地证字第365023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0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