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9003728号《房地产权证》和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的《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以蒋敏、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福支行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900372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0341075号,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的《房地产他项权证》。
2020年10月1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19)粤0104执110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0309003728、号和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的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第0309003728号《房地产权证》和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的《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9003728号《房地产权证》和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观绿北街7栋103房的《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