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49431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34号15栋 306房是以何纺娣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49431《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25903。
2020年11月2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0)粤0114恢执26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4943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49431《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49431《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