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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495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1-25 11:00: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增城区新塘镇翡翠绿洲湖滨路8号20幢2401房以戴峰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495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6登记12313491号。

  2020年11月20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19)粤0118执628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16登记1231349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495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495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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