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11522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16:27: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西路191号901房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11522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9024099号。

  2021年1月13日,该房申请办理二手交易或互换,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登记证明,但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遗失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11522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现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211522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