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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04411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2:25: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荔湾区长寿东路长春里8号以伦顺开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04411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0登记06103077号。

  2021年4月2日,该房屋产权人伦顺开、伦顺心申请办理了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需收回原《广东省房地产权证》,但伦顺开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04411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无法回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04411号《广东省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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