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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987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2:26: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市桥街北桥路西环大街3幢3座402以张浩林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987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 201779173号。

  2021年4月7日,我局依据(2020)粤0113执恢111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0)粤0113执恢1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987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779173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9874《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79874《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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