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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767号《房地产权证》及13登记1250274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7:48: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增城区新塘镇永和誉山国际心悦七街10号房屋以陈飞燕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767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3登记12499110号,并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名义申领了13登记1250274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

  2021年4月6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0)湘0424执恢11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13登记12499110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767号《房地产权证》及13登记1250274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220288767号《房地产权证》及13登记1250274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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