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冯晓光、段修娇粤(200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489142号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17:46: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镇南浦岛碧桂园乐苑5座502房以冯晓光、段修娇名义申领了粤(200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489142号。

  2021年4月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粤(200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489142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0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48914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0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489142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0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