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233029号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海晴居6街10D号4楼以许佳蕾、成宏发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233029号。
2021年4月16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233029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233029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233029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