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20031号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钟村街锦绣花园西区水云居3座2梯1008以陈桂容、区浩升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20031号。
2021年4月19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2003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2003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20031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