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24656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越秀区大沙头路东船上街1号B123车位以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24656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字1048190号。
2021年4月16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18)粤04执恢1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字1048190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246564《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246564《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