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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集有(2012)第0200171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5-08 17:13:2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名义申领了穗集有(2012)第0200171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该宗土地已办理了变更登记,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三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确认穗集有(2012)第0200171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已遗失,无法收回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穗集有(2012)第02001719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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