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3157号《他项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1年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3157号《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3157号《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 月 18日
2021年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3157号《他项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13157号《他项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