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莲翠苑208以黄金青名义申领了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
2021年0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18日
位于番禺区石楼镇莲翠苑208以黄金青名义申领了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
2021年0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10175388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