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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地证字第1869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18:56: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越秀区淘金路56号1505,1506房房屋以陈其昌名义申领了穗地证字第1869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土字256612号。

  2022年7月28日,我局核准了上述房屋的继承登记,但穗地证字第1869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地证字第18693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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