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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C0845555、C3552331号《不动产登记证》和02101515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7:23: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镇富丽家园丽水湾丽水居4梯1105以郭广泉、刘小红名义申领了C0845555、C3552331号《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字号为2005032798号。

  2023年6月1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3执恢7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3执恢76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注销C0845555、C355233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C0845555、C3552331号《不动产登记证》和02101515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C0845555、C3552331号《不动产登记证》和02101515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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