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09929、140009930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白云区新市镇汇侨四街9号1412房以林卫、林红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09929、140009930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交登1005339。
2023年5月30日,林卫、林红申请办理白云区新市镇汇侨四街9号1412房的变更登记(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书。申请人已具结原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09929、140009930号《房地产权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009929、140009930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5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日